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三项基础制度发布

   日期:2025-08-06     作者:5mkmw       评论:0    移动:http://nu1ol.zybear.com/mobile/news/695.html
核心提示:8月1日上午,记者从《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管理办法》以及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相关制度的情况介绍和解读新闻通气会上获悉,上

8月1日上午,记者从《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管理办法》以及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相关制度的情况介绍和解读新闻通气会上获悉,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以下简称“商务合作区”)计划2025年底前实现先行启动区封闭运行,2028年实现全域封闭运作,2030年全面建成。

商务合作区建设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三项基础性制度发布。《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管理办法》为指导商务合作区开发建设、运行管理提供法治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监管暂行办法》为保障人员、行李物品和货物等便捷高效管理提供制度支撑;《国家移民管理局关于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通行管理规定(暂行)》为保障中外人员自由交流交往提供制度支撑。

商务合作区允许全球各国持有效邀请的受邀人员,免办签证等入境许可进入,一次入区可停留30天并可申请延期。境外人员可叠加适用口岸签证、过境免签等政策,从商务合作区进入上海市区或境内其他地区。境内人员可通过办理通行凭证入区。对入区境外人员携带的合理自用物品给予充分便利,仅开展安全准入和动植物检疫监管。对境内人员携带需复带出区的物品,入区前可便捷登记,出区时凭登记信息快速验放。对进出境及进出区的货物,海关参照综合保税区政策管理,享受保税、退税及相应免税政策,区内保税货物自由流转。区内商业服务企业采购的国内物资,采用卡口登记模式便捷进出区。

依托政策优势,商务合作区将为企业全球化布局提供全链条服务。在国际商务领域,支持企业便捷汇聚全球商务人士,开展商务洽谈等活动,便利外国机构举办涉外展会,运营设备仪器进口享受免税,支持开展医疗器械、航空服务等领域的专业培训。

商务合作区设施建设包括科创研发基地等产业载体,以及会议会展中心、商业文化综合体等配套设施,提供住宿、餐饮等一站式服务。(记者 赵菊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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