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法时分】方向盘上的“捷径”要不得

   日期:2025-08-12     作者:bs       评论:0    移动:http://nu1ol.zybear.com/mobile/news/4798.html
核心提示:眼下正是暑期,不少学生会选择此时学车。可是考驾照并非易事,需要过硬的驾驶理论和操作水平。面对驾校教练全力“帮助”驾考,你

眼下正是暑期,不少学生会选择此时学车。可是考驾照并非易事,需要过硬的驾驶理论和操作水平。面对驾校教练全力“帮助”驾考,你会不会心动?近日,嵊州市检察院办理了一起组织考试作弊案,一驾校教练为“帮助”学员通过科目一理论考试,组织作弊,受到法律制裁。

张某是某驾校的一名资深教练,教学经验丰富,但面对因文化水平不高而多次未能通过科目一考试的学员时,他也犯了难。“学员也算是我的徒弟,帮一把也是人之常情,况且学员考试不过我工资也受影响。”在这样的想法驱使下,当学员谢某找到张某寻求帮助时,他决定伸出“援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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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事先与学员商量,在科目一考试过程中由学员通过微信将考试试题拍照给他,再由其将正确答案回复给学员。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期间,张某利用这种方式,让谢某、李某二人“顺利”通过科目一考试。

然而,当张某再次以同样手法“帮助”学员罗某时,被监考人员当场发现。由此,张某组织驾考作弊的行为彻底曝光。

经嵊州市检察院审查,张某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分3次组织3名考生考试作弊,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

最终,法院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同时,判处禁止张某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驾校教练及相关活动。

检察官说法

驾考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无论是否获利,组织作弊即构成犯罪,将面临法律制裁。作弊获取驾照不仅破坏考试公平,更会制造“马路杀手”,严重危害公共安全。道路安全无小事,切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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