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于2025年7月3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规范投资者关系管理,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办法》明确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四项基本原则: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公司将以信息披露为基础,通过官网、电话、投资者说明会、调研等多渠道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ESG信息等。董事会秘书为管理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为执行部门,需建立投资者档案并保存至少3年。
针对中小投资者保护,《办法》要求股东会提供网络投票,并为中小股东发言提供便利;投资者说明会需安排在非交易时段,且公司高管须参与回应问题。此外,公司强调在业绩说明会、重组终止等情形下必须召开投资者说明会。
在调研管理方面,公司要求机构及个人签署承诺书,禁止泄露未公开信息或利用调研操纵市场。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回复投资者时,需避免误导性表述,且不得替代正式信息披露。
该《办法》的通过标志着国药股份进一步优化投资者沟通机制,强化对中小投资者的平等对待,同时规范内外部信息管理,以符合监管要求并提升企业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