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安,偿还商业住房贷款该怎么提取公积金?办理指南来了→

   日期:2025-03-25    作者:huaen8888 移动:http://nu1ol.zybear.com/mobile/quote/549.html

1.个人公积金账户中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应与提供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一致,否则应当先办理个人公积金账户身份证件信息的变更手续。


2.提取人有两个及以上个人公积金账户时,应当先合并成一个账户后再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3.处于“冻结”状态的个人公积金账户,应当先办理解冻手续,之后再办理提取手续。


4.需持有中心委托的17家银行一类借记卡: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长安银行。


5.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特别说明是复印件的除外)。


6.偿还西安公积金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主借款人及其配偶应申请办理“冲还贷签约”业务,实现逐月自动提取其个人账户住房公积金用于还贷,直至贷款结清为止。


7.西安公积金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不包含调查核实时间)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按照规定办理。


8.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提取:

(一)住房公积金账户被依法冻结的;

(二)纳入违规提取不良行为记录且未解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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