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统一首套、二套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为15%

   日期:2025-03-31     作者:0nh0f       评论:0    移动:http://nu1ol.zybear.com/mobile/news/690.html
核心提示:央广网北京3月29日消息(记者门庭婷)为切实满足缴存人多样性住房需求,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作用,3月27日,株洲住房公积

央广网北京3月29日消息(记者门庭婷)为切实满足缴存人多样性住房需求,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作用,3月27日,株洲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优化调整方案》,对8项政策进行优化调整。

一是统一首套、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购买株洲市首套、二套住房的缴存人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15%。

二是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购买株洲市住房的缴存人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商转公)时,住房套数以所购住房所在区(市)县的有效住房套数核算。

三是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以整年计算,最短为1年,最长为30年,且贷款到期日男性不超过65周岁、女性不超过60周岁。

四是加大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在株洲市购买住房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商转公),可贷额度上浮30%,上浮后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100万元;对于非首套住房,在住房套数认定时可以核减1套住房。

五是开展长株潭“商转公”业务。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长沙、湘潭两市购房并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若所购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且具备抵押登记条件,可以向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将该笔商业贷款余额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六是优化购买株洲市二手房和异地住房的提取办理时限。缴存人购买株洲市二手房或异地住房,并以该套住房抵押办理住房贷款的,可在合同备案之日起2年内,或自不动产权证发证之日起1年内申请购房提取。同套住房限办理1次购房提取业务。

七是调整离职销户提取时限。缴存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且未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申请离职销户提取。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用户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最新资讯
0相关评论

相关文章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
推荐图文
最新资讯
点击排行
{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隐私政策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鄂ICP备20200184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