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是指在惠州行政区域内,经抵押权人同意,在抵押权人不变的前提下,已经抵押的不动产买卖转移时,不需要提前归还旧贷款、注销抵押权,买方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纯公积金贷款或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任一方式)办理二手房交易,即可完成过户、再次抵押和发放新贷款等手续,实现不动产登记和抵押贷款的有效衔接。
01
“带押过户”的三种模式:
原贷款为组合贷款,以“带押过户”模式申请二手房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原贷款为纯商业贷款,以“带押过户”模式申请二手房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原贷款为纯公积金贷款,以“带押过户”模式申请二手房纯公积金贷款。
(另外,2016年前办理的纯公积金贷款,由于抵押权人是银行,因此以“带押过户”的模式可以申请二手房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02
“带押过户”办理条件:
1、买方和卖方申请的住房贷款需均在我市同一家受委托贷款银行办理;
2、申请贷款的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并允许上市交易,权属清晰且该住房应仅为原商贷或者公积金贷款设定了抵押权(无其他抵押权人且无查封、冻结、设立居住权等权利限制情形);
3、买方申请的贷款金额(包含商业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总额度)须小于或者等于交易房屋的抵押物价值的70%且应大于卖方尚未结清的贷款余额(含本息合计)1万元,否则卖方需将超额部分提前还贷;且买方贷款资金优先用于偿还原住房贷款;
4、“带押过户”贷款除了满足以上的条件,还需满足二手房的其他相关贷款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