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高新区交通秩序管理,促进道路安全畅通,有效保障群众出行安全、有序,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大队拟启用固定式电子监控违法自动记录设备12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对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自动抓拍取证,现将启用电子监控违法自动记录设备公告如下:
一、启用时问
2025年8月15日正式启用
二、电子监控位置
1.高新大道与学府路十字
2.高新大道书香路丁字
3.高新大道书香路丁字西
4.高新大道书香路丁字北辅路
5.滨河路蟠龙桥西辅路丁字
6.滨河路育才路丁字
7.渭滨大道和谐路十字西
8.渭滨大道钛谷路十字北
9.渭滨大道钛谷路十字西
10.渭滨大道平安路丁字
11.渭滨大道科技路丁字西
12.渭滨大道康福路丁字
三、主要抓拍违法行为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占用消防通道,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机动车违反警告标线指示等交通违法行为。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大队
202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