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通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张岩带领“枫暖北川”控申办案团队通过上门发放的形式,为3名困难群众发放9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大通县人民检察院以实际行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司法温度照亮困境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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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部协作,汇聚救助合力
依托《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线索内部移送工作办法》,办案部门对进入检察办案环节、有因案返贫致贫风险的六类农村地区生活困难当事人进行重点关注,初步了解情况后移送控告申诉检察部门进行审核、调查,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收到线索后第一时间通过电话、网络连线、实地走访等方式向困难当事人及其所在社区、村委会核实经济来源、困难程度等重点情况,全面了解困难当事人身体状况、心理状况和家庭情况,对于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当事人立即启动救助程序。通过内部协作,切实加大司法救助和扶困帮扶工作力度,实现应救尽救、应救即救。本次救助的3名困难群众均系办案部门移送线索,其中2名系未成年人,1名系困难妇女。
二、多措并举,提升救助质效
“枫暖北川”控申办案团队以“细心、用心、恒心、爱心、倾心”为工作准则,坚持“检察为民”初心,把“主动作为、主动告知”作为办案必经程序,在走访调查过程中,主动告知困难群众可以开展心理、情绪疏导工作。此次救助的一名未成年刑事案件被害人,初次调查时发现其害怕接触陌生人、不愿与人说话、情绪易怒,经该未成年人母亲申请,“枫暖北川”控申办案团队安排专业心理咨询师为该未成年人和其母亲开展了2次情绪安抚、心理疏导工作,逐渐修复心理创伤,摆脱心理阴影。主动衔接开展社会救助,解决困难群众燃眉之急。了解到困难妇女袁某某的实际情况后,2次深入相关乡镇咨询、协调办理低保,救助金发放时了解到民政部门已将其列为低保调查对象,正在开展核实工作。“枫暖北川”控申办案团队多措并举、多元救助、多重履职,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三、交流学习,改进工作方法
“枫暖北川”控申办案团队主动向上级院汇报司法救助工作开展情况,积极请示具体案件,争取上级院的指导支持。充分利用全省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业务培训、西宁市人民检察院组织的司法救助沙龙等机会和载体,通过聆听讲解、分享经验做法、研讨交流等方式,深刻理解司法救助政策,学习先进做法,提升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为有效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注入新动力。
一枝一叶总关情,一点一滴见初心,“枫暖北川”控申办案团队在品牌引领下,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用好、用准、用优司法救助政策,凝聚各方力量助推司法救助工作走深走实。下一步,“枫暖北川”控申办案团队将积极开展回访工作,以实际行动做好司法救助“后半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