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左仁堂 李思嫄)“肖家河,旅游季;来老家,把水嬉;开发好,露营地;本条约,要牢记。”大悟县彭店乡肖河村的村民徐金花,每次向外地游客介绍这个村规民约时,自豪之情溢于言表。近年,肖河村在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的同时,也用村规民约“约”出了该村的好风气。
在彭店乡,像肖河村这样口语化、通俗易懂的村规民约比比皆是。为了调动村民参与、遵守村规民约的主动性,该乡17个村成立“五会”自治组织,在充分征求村民意见的基础上,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百姓看得见、听得懂的“土规定”“土口号”,形成村民能明白、愿遵守的约定俗成。
长兴村制定“八要八不”的村规民约,既简短易记,又内容丰富,还符合实际;石山村修订的村规民约,涉及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美丽家园等六个方面,符合村情民情……乡里每年开展星级文明户和最美庭院等活动,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和主动性,让村规民约潜移默化渗透到村民日常生活中,推动乡村展现新面貌。
村规民约上墙,文明新风入心。“村里没有制定村规民约之前,大家讲卫生意识淡薄,柴草乱堆乱放、垃圾随手乱丢现象屡见不鲜。”红寨村党支部书记张少波说,“一条条关于勤劳致富、爱护家园、抵制歪风等内容的村规民约,让村民抬头学知识、低头受教育,形成了彭店特有的美丽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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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家庭最大的开销就是人情往来,有了村规民约,农村天价彩礼、大操大办等不良风气有了好转。”永安村党支部书记张家栋感慨地说,过去“红白事”按照旧风俗操办,难免出现比阔气、讲排场等现象。现在村里成立红白理事会,倡导村民破旧俗树新风,让村民卸下了“人情包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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