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购人为重庆中心城区城镇户籍居民(渝北区城镇户籍居民优先),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购家庭在重庆中心城区无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5平方米。
⏩2.申购人在重庆中心城区工作(渝北区优先),自申请之日前已在重庆市足额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在正常参保状态;申购家庭在重庆中心城区无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5平方米。
⏩3.申购人为重庆市或区县人才管理部门认定的人才,申购家庭在重庆中心城区无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5平方米。
温馨提示:
⏩重庆中心城区是指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两江新区、高新区范围。
⏩无住房是指申购家庭成员在重庆中心城区无产权住房(不含农村集体土地上的住房),且申请之日前一年内在重庆中心城区内没有住房转移登记记录。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计算公式: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住房建筑面积÷申购家庭人数,在核查范围内有多处住房的,建筑面积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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