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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管理办法》施行
2025-08-06IP属地 湖北1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上海8月1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王烨捷 实习生 邱浩哲)记者今天从上海市政府新闻办通气会上获悉,上海从今日起正式施行《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允许全球各国持有效邀请的受邀人员,免办签证等入境许可进入,一次入区可停留30天,并可根据需要申请延期;对入区境外人员携带的合理自用物品给予充分便利,仅开展安全准入和动植物检疫监管。

2024年2月,国务院批复《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该区域规划面积约0.88平方公里,东临浦东国际机场,南接上海东站,东侧区域为先行启动区。到2025年,完成商务合作区先行启动区封闭验收,商务合作区基本功能落地运行。到2028年,实现商务合作区全域封闭运作,完成重点功能性基础设施建设。到2030年,全面建成商务合作区。

据介绍,商务合作区的一个重要作用是为国家“试制度、测压力、探新路”。除前述便利人员进出方面、便捷行李物品管理方面外,商务合作区还会实施货物高效管理,对进出境和进出区的货物,海关参照综合保税区政策实施管理,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保税、退税政策和相应的免税政策,区内保税货物自由流转。区内配套的商业服务企业从国内市场采购的物资,采用卡口登记模式便捷进出区。

上海市商务部门还受商务部委托,对涉外经济技术展会实施行政许可,便利外国机构在区内独立举办或者合作主办涉外经济技术展会,促进产品展示和经贸合作。商务合作区运营所需设备仪器实行清单管理,按国家规定享受进口免税政策,帮助企业降低运营成本,开展医疗器械、航空服务、专业设备等领域的专业培训活动,促进人才培养和技术引进。

商务合作区还支持企业开展保税研发、保税展示交易、跨境电商、融资租赁、软件测试、数据加工等业务。区内正在规划建设高标准的科创研发载体,为生物医药、集成电路、人工智能、航空航天、新材料等重点产业发展提供物业空间。

值得一提的是,商务合作区是外商独资医院领域扩大开放的试点区域,支持企业引入高水平国际医疗资源,开展国际化医疗服务,满足高端商务人士的健康需求。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